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 4 條
- 1.各校應建立學生、研究生學籍記載表,詳細登記其學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僑生僑居地、入學身分別、入學學歷、原畢業學校、入學年月、所屬系科組、休學、復學、轉系科組、輔修科組、所修科目學分成績、畢業年月、學籍核定情形、家長或監護人之姓名、通訊地址、入學、畢業相片及相關資料等。
- 2.前項學生、研究生學籍記載表,各校應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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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4條,各校應建立學生、研究生學籍記載表,詳細登記學生的個人資料、入學資格、學習成績、畢業資格等相關資訊。該記載表的內容應包括學生的學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僑生僑居地、入學身分別、入學學歷、原畢業學校、入學年月、所屬系科組、休學、復學、轉系科組、輔修科組、所修科目學分成績、畢業年月、學籍核定情形、家長或監護人之姓名、通訊地址、入學、畢業相片及相關資料等。這些記載表的內容應詳實且準確,各校應永久保存這些記載表。 參考資料: -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修訂草案 - 场外人, https://www.linkedin.com/pulse/20201124020704-154104053-%E8%BB%8D%E4%BA%8B%E5%AD%B8%E6%A0%A1%E5%AD%B8%E7%94%9F%E7%A0%94%E7%A9%B6%E7%94%9F%E5%AD%B8%E7%B1%8D%E8%A6%8F%E5%89%87%E4%BF%AE%E8%A8%82%E8%8D%89%E6%A1%88 這個範例中,軍事學校應在學生、研究生學籍記載表中列出學生的相關資訊,如學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戶籍地址等。這些資料的詳細列舉可以幫助學校對學生進行相應的管理與追蹤,並能夠提供正確的學生資料給相關單位查詢和使用。同時,這些記載表的內容應詳實且準確,以充分反映學生的學習狀況和學籍情況。學校需要永久保存這些記載表,以便保障資料的完整和準確。 注意:由於參考資料的連結無法提供完整信息,我們只能根據提供的內容進行回答,並且無法針對具體的法規細節提供更多解釋。如需更詳細信息,建議查閱相關法律法規資料。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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