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102

快速跳轉

國軍官兵,除給與性服裝,准予退伍免繳外,其餘服裝全部繳回。為顧及將級軍官退伍除役後,參加國家慶點與集會所需,特准免繳冬、夏季軍常服、長袖軍便服各乙套、大盤帽一頂、領帶一條、及給與性服裝,但服裝代金照發其餘服裝全部收繳。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102條,國軍官兵除了給與性服裝可以免繳外,其餘服裝都必須繳回。然而,為了考慮到將級軍官退伍除役後參加國家慶點和集會時的需要,特許免繳冬季和夏季的軍常服、長袖軍便服各一套、大盤帽一頂、領帶一條,以及給與性服裝。但是,必須照發服裝代金的方式收回其餘的服裝。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 名詞
  • 代金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 102 條規定:「國軍官兵,除給與性服裝,准予退伍免繳外,其餘服裝全部繳回。惟為顧及將級軍官退伍除役後,參加國家慶…」(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 10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