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19

快速跳轉

各總部、軍管部、海巡部及憲令部,應按部隊機關學校特性、軍官、士官、士兵、學生各別需求狀況,考量服裝經費負擔能力,分別訂定配賦標準表 (含使用年限) ,並納入軍種補給作業規定發布至各 基層連隊轉達官兵週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19條規定,各總部、軍管部、海巡部及憲令部應依照不同機關學校的特性和軍官、士官、士兵、學生的需求情況,考慮服裝經費負擔能力,制定配給標準表(包括使用年限),並將其納入軍種補給作業規定中,以通過基層連隊向官兵宣傳。具體的配給標準表和作業規定可能根據各機關學校的情況和需求有所不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 19 條規定:「各總部、軍管部、海巡部及憲令部,應按部隊機關學校特性、軍官、士官、士兵、學生各別需求狀況,考量服…」(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