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補單位,申請特別補給之項目,應提出申請品名及規格、需要補充理由及需要時間,循指揮系統轉各權責單位辦理。
根据提供的资料,我不能回答关于 "国军服装业务处理规则第31条" 的问题,因为上述法规并未提及该条款。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