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撥供服裝,係各受補單位編裝數,或配賦量外,因臨時演習及初次訓練或臨時指定任務之急需,而出具臨時借據,經核准暫借領用之服裝,此項服裝,應由借用單位保管,並負責依額依時整理歸還。
根據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35條的規定,暫撥供服裝主要是指根據各受補單位編裝數或配賦量外的需要,因為臨時演習、初次訓練或臨時指定任務的緊急需求而出具臨時借據,經核准後借用的服裝。這些服裝應由借用單位保管,並負責按照額度和時間整理和歸還。 參考資料: 1.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https://www.mnd.gov.tw/NewUpload/Main/Item/iesFile/0db37f56-55f3-4d76-b0de-8c9c4fec40a9/090fd33a5e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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