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內軍職支領文職待遇人員服裝,仍按照現役人員補給辦理。
根據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50條,編制內軍職支領文職待遇人員服裝時,仍需按照現役人員的補給辦理。這意味著服裝的供應和發放程序將按照現役人員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具體而言,這可能包括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提交相關文件和證件,以及根據軍方規定的裝備標準進行裝備的發放。最新的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相關內容需參考國軍相關部門或官方網站的公告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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