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由新兵訓練單位轉撥專長訓練時,專長訓練單位,必須根據新兵訓練單位轉入新兵服裝卡片,所列服裝品量逐一清點查對,不得短少,至結業分發部隊時所領服裝,應全部攜帶使用,服裝卡片亦隨同轉移。
根據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第53條,當新兵從新兵訓練單位轉到專長訓練單位時,專長訓練單位必須根據新兵訓練單位所列的服裝卡片進行清點查對,確保數量無短少。當新兵結業並分發到部隊時,他們應攜帶並使用所有列在服裝卡片上的服裝,同時也應將服裝卡片一同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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