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由新兵訓練單位或專長訓練機構撥補服現役單位時,服現役單位必須根據轉入之個人服裝卡片,逐一清點查對,不得短少。
根据《国军服装业务处理规则》第54条的规定,当新兵从新兵训练单位或专长训练机构调往现役单位时,现役单位必须根据转入个人服装卡片逐一清点核对,不能有任何短缺。例如,如果有一名新兵从训练单位调往步兵团,步兵团必须按照个人服装卡片上所列的服装清单进行逐一清查,确保没有任何遗漏或短缺。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每位新兵在服役期间都能获得足够的服装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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