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審核應按年度內部審核工作計畫所訂進度,向有關業務單位蒐集受審核單位或特定項目之各項資料,擬具內部審核實施計畫 (格式如附件三) 令頒實施,至於不定期審核之作業步驟,除特殊情形外,應比照定期審核辦理。
國防部暨所屬單位內部審核辦法第12條規定內容如下: 1. 定期審核應按年度內部審核工作計畫所訂進度,向有關業務單位蒐集受審核單位或特定項目之各項資料。 參考資料:《國防部內部審計辦法》第12條 2. 擬具內部審核實施計畫 (格式如附件三)。 參考資料:《國防部內部審計辦法》附件三 3. 令頒實施,至於不定期審核之作業步驟,除特殊情形外,應比照定期審核辦理。 參考資料:《國防部內部審計辦法》第12條和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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