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儲蓄,由國軍同袍儲蓄會接受臺灣銀行委託辦理左列業務: 一、軍人儲蓄獎券。 二、軍人優惠定期儲蓄存款。 (一) 存本取息儲蓄存款。 (二) 零存整付儲蓄存款。 (三) 整存整付儲蓄存款。
軍人儲蓄辦法第2條規定了軍人儲蓄的業務範圍,由國軍同袍儲蓄會接受臺灣銀行委託辦理軍人儲蓄的相關業務。其中包括軍人儲蓄獎券和軍人優惠定期儲蓄存款,後者又細分為存本取息儲蓄存款、零存整付儲蓄存款和整存整付儲蓄存款等三種。 參考資料:《國軍同袍儲蓄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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