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儲蓄對象如左: 一、國軍官兵及編制內一般聘雇人員。 二、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或贍養金之退伍官兵。 三、遺眷及無依軍眷。 前項人員,以下簡稱軍儲人員。
根據軍人儲蓄辦法第三條,軍人儲蓄的對象包括國軍官兵、編制內一般聘雇人員、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或贍養金的退伍官兵,以及遺眷和無依軍眷。以上這些人統稱為軍儲人員。這表示這些人有資格進行軍人儲蓄,可以享受相關的優惠措施。 其中,編制內一般聘雇人員是指受軍事單位僱用的人員,而退休官兵則是指已退役並且正在領取退休俸、生活補助費或贍養金的人。而遺眷則指軍人的配偶或子女,無依軍眷則是指沒有配偶或子女照顧的軍人眷屬。 根據最新的資料來源,這項法規沒有特定的例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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