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陸海空軍刑法 第 30 條(妨害健康罪)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有補給或食勤職務之人,供給部隊有害身體或健康之飲食品或其他物品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陸海空軍刑法 第3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