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2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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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9條的規定: 1. 根據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台灣地區的退役無職軍官,只要現居住在台灣地區並符合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就可以獲得二個基數的補償金。 2. 在上述第一點中,所謂的現居住在台灣地區,指的是在條例公布當日的七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之後,仍然在台灣地區的戶籍未被除籍的人。 例子:例如,如果一個退役無職軍官在條例公布當日之後仍然在台灣地區的戶籍未被除籍,並且符合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那麼他就有資格獲得二個基數的補償金。
- 第十條條文
- 第八條條文
- 第九條條文
-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8 條條文
-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9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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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