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 20-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辦理補償項目,以主建物、附屬建物補償費、人口搬遷補助費及自動搬遷獎勵金為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20-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