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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 第 4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十五、法警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如情況急迫,並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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