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業務管理補充要點 第 1 條
快速跳轉
一、為使法官助理人力充分運用,及業務合理分配,依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 1 條第 3 項規定,特訂定本補充要點。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這個問題的上下文並未提供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業務管理補充要點第1條的具體內容。因此,我無法進行逐條釋義或提供相關參考資料。
相關函釋 2 則
- 第 1 條第 3 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業務管理補充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