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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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公務員違反本規範經查證屬實者,依相關規定懲處;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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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19條的規定,如果公務員違反了該規範並經查證屬實,會依照相關規定進行懲處。如果他們的違規行為涉及刑事責任,則會被移送給司法機關辦理。 這項規範的目的是確保公務員執行公務時遵守道德倫理和法律規定,並促進廉潔行政。如果有公務員違反了規範,相關部門會進行調查,並根據查證結果進行相應的懲處。如果違規行為涉及刑事責任,則會交由司法機關進行刑事審判。 作為一個法律系教授,我的參考資料可以是《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全文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判例。例如,我可以引用《公務員懲戒法》和《刑法》等相關文件來解釋這項規範的內容和適用情況。此外,我還可以參考最新的司法院或相關機關的裁判書或判決書,來提供實際案例作為解釋和參考。
相關函釋 2 則
- 經查名詞
- 懲處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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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