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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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深度解讀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第5條,銀行局各職稱的官等職等和員額必須另外以編制表明確規定。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為了有系統地管理和配置銀行局的人員職位和人數。 參考資料: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 - 銀行局編制表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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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