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 中央長官、來賓參訪安排接待等事宜。 (二) 記者會及媒體專訪之安排接待等事宜。 (三) 本會新聞發布、聯繫等公共關係事項。 (四) 輿情反映分析。 (五) 國會聯絡事項。 (六) 提供本會首長、副首長施政所需資料暨彙總答復立法委員質詢等資料。 (七) 本會有關立法院業務報告彙編。 (八) 其他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 關於本會議事、機要事項。 (二) 關於機要文件之處理及保管事項。 (三) 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四) 關於公文之收發、分辦事項。 (五) 關於公文之繕校、稽催、查詢事項。 (六) 關於檔案之點收、整理、分類、編案、保管及檢調事項。 (七) 關於檔案之清理、移轉、銷燬事項。 (八) 關於檔案典藏、防火、防潮、防蛀事項。 (九) 關於財產、物品等之採購、驗收事項。 (十) 關於辦公廳舍之營繕、維護、環境清潔管理事項。 (十一) 關於本會暨所屬機關未來合署辦公地點之選址及建築設計、施工圖說及施工說明書之規劃擬訂及審核。 (十二) 本會各項招標及小額採購等。 (十三) 辦公大樓有關行政事務協調聯繫。 (十四) 關於車輛之租用、登記、檢驗、調派、油料管理及保養維修事項。 (十五) 關於會議場所之佈置事項。 (十六) 關於駕駛、技工、工友之僱用、管理、考核事項。 (十七) 關於財產、物品等之管理事項。 (十八) 關於辦公用品之領發、保管事項。 (十九) 關於財產表冊之編製、盤點、報廢事項。 (二十) 關於經費之出納及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事項。 (二十一) 關於圖書資料之整理、保管、陳列事項。 (二十二) 本會員工薪資、各項獎金及加班費等表冊編造、轉帳存款劃撥。 (二十三) 本會各類代收、代扣款項之轉存及繳庫作業。 (二十四) 本會員工年度所得扣繳憑單製發。 (二十五) 首長、副首長特別費核銷事項。 (二十六) 本會員工輔購住宅貸款事項及彙辦。 (二十七) 本會委員會議之彙辦及紀錄分行事項。 (二十八) 行政院施政方針、本會中程施政計畫、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二十九) 本會年度績效彙編。 (三十) 行政院與本會權責劃分規定及本會分層負責明細表修訂事項。 (三十一) 本會出版品管理作業及出國報告彙編。 (三十二) 院長信箱、監察系統及立委質詢系統案件彙編。 (三十三) 本室綜合性業務。 (三十四) 其他交辦事項。
根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第11條,秘書室分設為第一科和第二科,各科掌理不同的事項。第一科主要負責中央長官、來賓參訪的安排接待、記者會及媒體專訪的安排接待、本會新聞發布、聯繫等公共關係事項、輿情反映分析、國會聯絡事項、提供本會首長、副首長施政所需資料暨彙總答復立法委員質詢等資料、本會有關立法院業務報告彙編、以及其他交辦事項。 而第二科則負責議事、機要事項、機要文件之處理及保管事項、印信典守事項、公文之收發、分辦事項、公文之繕校、稽催、查詢事項、檔案點收、整理、分類、編案、保管及檢調事項、檔案之清理、移轉、銷燬事項、檔案典藏、防火、防潮、防蛀事項、財產、物品等之採購、驗收事項、辦公廳舍之營繕、維護、環境清潔管理事項、本會暨所屬機關未來合署辦公地點之選址及建築設計、施工圖說及施工說明書之規劃擬訂及審核、本會各項招標及小額採購等、辦公大樓有關行政事務協調聯繫、車輛之租用、登記、檢驗、調派、油料管理及保養維修事項、會議場所之佈置事項、駕駛、技工、工友之僱用、管理、考核事項、財產、物品等之管理事項、辦公用品之領發、保管事項、財產表冊之編製、盤點、報廢事項、經費之出納及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事項、圖書資料之整理、保管、陳列事項、本會員工薪資、各項獎金及加班費等表冊編造、轉帳存款劃撥、本會各類代收、代扣款項之轉存及繳庫作業、本會員工年度所得扣繳憑單製發、首長、副首長特別費核銷事項、本會員工輔購住宅貸款事項及彙辦、本會委員會議之彙辦及紀錄分行事項、行政院施政方針、本會中程施政計畫、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本會年度績效彙編、行政院與本會權責劃分規定及本會分層負責明細表修訂事項、本會出版品管理作業及出國報告彙編、院長信箱、監察系統及立委質詢系統案件彙編、以及其他交辦事項。 這些事項涵蓋了秘書室的各種職責和工作內容。 參考資料: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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