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 第 20 條

一等辦事處為推進工作、溝通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每月召開處務會報一次。 前項處務會報由處長、副處長、秘書、課室主管、分處主任及處長指定之人員組成。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第20條,一等辦事處每月召開一次處務會報。處務會報的組成成員包括處長、副處長、秘書、課室主管、分處主任以及處長所指定的其他人員。這些人員將參與處務會報,以便推進工作,溝通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 這一規定的依據是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第20條。這個規定確定了處務會報的組成成員,並指定了會議的頻率。一等辦事處召開處務會報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內部溝通和協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據這一規定,處務會報的成員應該由處長、副處長、秘書、課室主管、分處主任以及處長指定的其他人員組成。這些人員在會議上將討論工作進展、意見交流和業務協調等相關事項。 這是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第20條,沒有特定範例提到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第20條時,需要注意處務會報的組成成員及會議的頻率。該規定是為了加強內部的溝通和協調,以提高工作效率。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