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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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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
第 20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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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辦事處為推進工作、溝通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每月召開處務會報一次。 前項處務會報由處長、副處長、秘書、課室主管、分處主任及處長指定之人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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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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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職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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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權責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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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會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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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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