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資訊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應用系統之規劃。 二、應用系統之分析與設計。 三、應用程式之撰寫、測試及維護。 四、有關作業計畫之研訂、執行、審核或督導。 五、作業文件之彙整與建立。 六、各類教育訓練計畫之研訂與執行。 七、其他有關電子作業之規劃、分析及設計。 八、作業程式及資料檔案之管理。 九、輸出入資料之管制。 十、資料管制有關規定及文件之建立及修訂。 十一、週期性作業管理制度及文件之研訂。 十二、電腦系統之建置及更新。 十三、電腦系統之管理與維護。 十四、系統工程之支援及諮詢服務。 十五、電腦系統之操作。 十六、系統安全之管理。 十七、有關網路之規劃、建置與管理維護。 十八、其他有關規劃設計、資料管理及機器操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