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一年期之菸草種植人申請種植菸草者,其種菸面積由公賣局視當年期種菸面積之分配情形核定之,如因申請人過多面積不敷分配時,由菸草管理機構公開抽籤決定之。
菸草種植管理辦法第 17 條規定了非上一年期申請種植菸草的人的種菸面積由公賣局核定,核定時考慮當年期的種菸面積的分配情形。如果因為申請人過多而面積不夠分配,則由菸草管理機構公開抽籤決定。 參考資料:菸草產業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的菸草種植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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