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種植人繳售菸葉時,應遵守買菸場管理規定,鑑定或過磅處所,未經許可者不得進入。 前項買菸場管理規定由公賣局另行訂定之。
臺灣地區菸草種植管理辦法第57條規定,在菸草種植人繳售菸葉時,必須遵守買菸場的管理規定,並在指定的鑑定或過磅處所進行交易,未取得許可的人不得進入。根據這條法規,具體的買菸場管理規定由公賣局另行制定。 參考資料: 臺灣地區菸草種植管理辦法: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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