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進口之應稅菸酒,經查有逃漏關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情事者,除依前條規定作成紀錄外,並應連同菸酒移送海關,就逃漏關稅部分,依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之規定辦理;其逃漏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部分,由海關依本法有關規定補徵稅款及處罰,並補徵菸品健康福利捐。
菸酒稅稽徵規則第25條規定,國外進口的應稅菸酒如果被查出有逃漏關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情況,除了按照前一條的規定紀錄之外,還應將菸酒移送給海關。逃漏關稅的部分要按照關稅法和海關緝私條例的規定處理;逃漏的菸酒稅和菸品健康福利捐部分,由海關根據本法的相關規定補徵稅款並處以罰款,同時也要補徵菸品健康福利捐。 參考資料:菸酒稅稽徵規則第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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