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稅菸酒經銷售開封後,因故退換之新品,仍應依法課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根據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8條,已經納稅的菸酒一旦被開封並因故退換,仍然必須根據法律納稅菸酒稅和菸品健康福利捐。這表示如果消費者購買的菸酒被開封後退回,供應商在退款或退換貨時還必須再次支付菸酒稅和菸品健康福利捐。這條規定確保了已納稅的菸酒不會因退換而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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