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所得稅法 第 89-1 條

  1. 1.第三條之四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以信託行為之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依前二條規定辦理。但扣繳義務人給付第三條之四第五項規定之公益信託之收入,除依法不併計課稅之所得外,得免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
  2. 2.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第九十二條之一規定開具扣繳憑單時,應以前項各類所得之扣繳稅款為受益人之已扣繳稅款;受益人有二人以上者,受託人應依第三條之四第二項規定之比例計算各受益人之已扣繳稅款。
  3. 3.受益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者,應以受託人為扣繳義務人,就其依第三條之四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計算之該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依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扣繳。但該受益人之前項已扣繳稅款,得自其應扣繳稅款中減除。
  4. 4.受益人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信託收益中屬獲配之股利或盈餘者,準用前項規定。
  5. 5.第三條之四第五項、第六項規定之公益信託或信託基金,實際分配信託利益時,應以受託人為扣繳義務人,依前二條規定辦理。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89條之1規定信託財產收入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辦理扣繳,受託人開具扣繳憑單時將已扣稅額分配給受益人。

Q · 信託財產的收入到底由誰繳稅?

依所得稅法第89條之1,信託財產發生收入時,外部給付人以信託行為之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辦理扣繳;受託人再依信託契約把收益分配給受益人,並把對應的已扣繳稅額分配過去。受益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或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時,受託人在分配時必須再扣一次稅,同一筆信託收入可能經過兩層扣繳。

白話解讀

信託是一個讓錢和資產「穿上隱身衣」的法律工具,而這條就是國稅局為了不讓稅收跟著隱身而設下的攔截網。當信託財產產生收入(利息、租金、股利等),付錢的人不是把稅扣在信託本身或受益人身上,而是扣在受託人頭上。受託人收到這筆被預扣過稅的錢之後,再根據信託契約分配給受益人,同時把對應的已扣繳稅額也分配過去。聽起來很乾淨,但第三項是真正的重頭戲:如果受益人是外國人或在台灣沒有營業場所的外國公司,受託人搖身一變,從「被扣繳的對象」變成「扣繳義務人」,必須在分配信託利益的時候再扣一次稅。同一筆錢,可能經過兩層扣繳。第五項更把公益信託也拉進來:別以為掛上「公益」兩個字就能免扣繳,實際分配信託利益的時候,受託人仍然是扣繳義務人。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89條之1為信託課稅扣繳的程序性規範,以信託行為之受託人為核心錨點,建立信託財產收入的扣繳義務、扣繳憑單分配機制、非居住者受益人的雙層扣繳,以及公益信託實際分配利益時的扣繳義務復活原則,確保信託架構下稅款不因受益權移轉而流失。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信託扣繳由誰負責?

外部給付人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扣繳,受託人再開扣繳憑單分配給受益人。

Q2信託受益人是外國人怎麼扣繳?

受託人在分配信託利益時必須額外再扣一次稅,前次間接扣繳的稅額可以抵減。

Q3公益信託真的免扣繳嗎?

收入進來時可免扣(除依法不併計課稅之所得外),實際分配信託利益時仍要扣繳。

Q4基金配息的扣繳跟信託扣繳有關嗎?

有。共同基金、ETF 的受託機構就是依本條擔任分配收益時的扣繳義務人。

Q5受託人怎麼分配已扣繳稅款給多位受益人?

依第3條之4第2項規定的受益比例計算各受益人的已扣繳稅款。

Q6信託收入的扣繳憑單何時開?

依第92條之1規定辦理,受託人應於規定期限內開具扣繳憑單給受益人。

Q7信託扣繳的稅款何時繳交國庫?

依第92條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

Q8受託人是境外營利事業的信託股利怎麼扣?

受益人總機構在境外但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者,準用非居住者扣繳規定。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所得税法 第181条(信託の所得計算)+ 第212条(非居住者源泉徴収)
🇰🇷 韓國소득세법 제2조의3(신탁소득)+ 제127조(원천징수)
🇨🇳 中國个人所得税法 第9条(扣缴义务)+ 信托法 第33条(受托人义务)
🇩🇪 德國EStG § 39(Zurechnung von Wirtschaftsgütern)+ AO § 39(Treuhandverhältnisse)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 792-0 bis(fiducie)+ art. 238 quater B
🇺🇸 美國IRC § 1441(withholding on nonresident aliens)+ § 671-679(Grantor Trust Rul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