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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 8-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適用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款規定免稅者,應於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准後,檢具有關證明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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