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21

快速跳轉
  1. 1.對外營業事項之發生,營利事業應於發生時自他人取得原始憑證,如進貨發票,或給與他人原始憑證,如銷貨發票。給與他人之憑證,應依次編號並自留存根或副本。上開原始憑證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者,應儲存於媒體。
  2. 2.前項所定營業事項包括營利事業之貨物、資產、勞務等交易事項。
  3. 3.營利事業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行動裝置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方式供他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並向該他人或其交易相對人收取費用之原始憑證,應載明憑以計費之交易品名、交易日期、交易金額與其他財政部規定之必要交易紀錄,及該等必要交易紀錄對應之付費者身分識別資料,如付費者名稱併其註冊帳號。
  4. 4.內部會計事項,應有載明事實、金額、立據日期、及立據人簽章之內部憑證,以資證明。但期末調整及結帳,與結帳後轉入次期之帳目,得不檢附原始憑證。
  5. 5.准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於對外營業事項發生時,得免給與他人原始憑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1條的規定,可以得知以下幾點重要內容: 1. 營利事業在進行對外營業時,應在發生交易時自他人取得原始憑證,例如進貨發票,或是給予他人原始憑證,例如銷貨發票。對於給予他人的憑證,應依次編號並自留存根或副本。對於透過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的原始憑證,應儲存於媒體中。 2. 第21條所定的營業事項包括營利事業交易的貨物、資產、勞務等。 3. 如果營利事業專營或兼營使用網路平台、行動裝置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方式提供他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並向該他人或其交易相對人收取費用,則對於這些交易所產生的原始憑證,應詳細載明計費交易的品名、交易日期、交易金額以及財政部規定的其他必要交易記錄,並需與這些必要交易記錄相對應的付費者身分識別資料,例如付費者名稱以及其註冊帳號。 4. 內部會計事項,應有內部憑證來證明事實、金額、立據日期以及立據人的簽章。然而,在期末調整和結帳以及轉入次期的帳目時,可以不必附上原始憑證。 5. 受到核准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利事業,在對外營業事項發生時,可以免去給予他人原始憑證的要求。 根據上述法規之解釋,我們可以舉出一個相關範例: 假設一家電子商務公司在網路上出售商品並收取費用。根據第21條的規定,該公司必須在每筆交易發生時保存原始憑證,例如銷售發票。發票應詳細載明交易品名、交易日期、交易金額和付款者的身分識別資料。該公司應詳細紀錄每一筆交易,並保存相關憑證以便審查和核實。 這個範例中,電子商務公司透過網際網路進行對外營業,根據法規,他們需要保存每一筆交易的原始憑證,以便確保交易的真實性和可追踪性。這可以幫助稅捐稽徵機關對公司的帳務進行審查,並確定交易是否符合稅務要求。

  • 上開名詞
  • 相對人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 21 條規定:「對外營業事項之發生,營利事業應於發生時自他人取得原始憑證,如進貨發票,或給與他人原始憑證,如銷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