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稅條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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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稅為國稅,由財政部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稽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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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期貨交易稅條例第7條規定,期貨交易稅屬於國稅,由財政部作為主管稅捐稽徵機關來稽徵。這意味著期貨交易稅的徵收及相關事宜由財政部負責,並且該條例明確指出該稅屬於國稅的範疇。這項法規可作為參考,以確定期貨交易的稅務負擔和徵收程序。對於相關的案例或範例,目前沒有提供更具體的資訊。
立法沿革 1 版
(0870528 制定)
期貨交易稅為國稅,由財政部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稽徵之。
立法理由期貨交易稅與證券交易稅之屬性相同,爰參照證券交易稅予以定為國稅,並由財政部主管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稽徵。
- 國稅名詞
(0870528 制定)
期貨交易稅與證券交易稅之屬性相同,爰參照證券交易稅予以定為國稅,並由財政部主管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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