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鍵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49-1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