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8-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第二十八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之農業用油、漁業用油,有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應補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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