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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土地稅法 第 5-2 條(課徵土地增值稅)

  1. 1.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2. 2.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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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土地稅法第 5-2 條規範信託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信託存續中有償移轉由受託人繳,信託終了移轉予非委託人歸屬權利人由該權利人繳。

Q · 家族信託的土地賣掉或拿回來,誰要繳土地增值稅?

依土地稅法第 5-2 條,分兩種情況:(1) 受託人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將信託土地有償移轉、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 35 條轉為自有時,受託人是納稅義務人,稅款實務上從信託財產扣繳。(2) 信託終止時,受託人依信託本旨將土地移轉給「委託人以外」的歸屬權利人(例如父親信託給兒子),則由該歸屬權利人繳納土地增值稅,計算基礎涵蓋整個信託期間累積漲幅。

白話解讀

信託看起來像一個魔法:把土地交給受託人(通常是銀行),帳面上不再是你的,感覺好像就能躲掉稅。這條直接打破這個幻想。它清楚規範了兩個稅務關卡:第一,當受託人在信託存續期間把土地賣出去、設定典權、或轉為自己的資產,這個時候受託人就是納稅義務人,稅從他身上出(實務上會從信託財產扣)。第二,當信託結束,土地依信託本旨移轉給「委託人以外」的歸屬權利人(例如你爸把地信託,最後指定給你這個兒子),這時候是你付稅,不是你爸付。信託沒有消除增值稅,只是換了一個納稅義務人,把稅務責任放到信託結構裡最合理的角色身上。懂這條的人,做信託規劃時不會被「信託免稅」這種誤解誤導,而是能精準算出每個階段的稅務成本。

法律定性

土地稅法第 5-2 條為信託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之特別規範,劃定信託存續期間有償處分由受託人負擔、信託終了移轉予非委託人歸屬權利人時由該權利人負擔之雙軌制度,與一般土地移轉之第 5 條形成分流,確保信託架構不致掏空土地漲價歸公之稅基。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前次移轉現值(信託登記時公告現值)(TWD/㎡)本次移轉公告現值(TWD/㎡)土地面積(㎡)信託存續年數(年)移轉情境是否符合自用住宅
  • 預估土地增值稅 + 納稅義務人 + 法源條項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把自己的地信託給銀行可以省增值稅嗎?

不能直接省掉,但可以延後繳稅時點和改變納稅義務人。信託期間如果土地沒有移轉給第三人、沒有設定典權、也沒有被受託人轉為自有,就沒有增值稅的課徵事件。但只要有這些行為發生,稅就會跑出來,本條告訴你誰繳。內行人提示:信託真正的稅務價值不在省稅,而在控制稅務發生的時點和人,這對有長期規劃需求的家族很關鍵。

Q2信託結束後我拿到爸爸信託的土地,要繳稅嗎?

要。依本條第二項,信託土地移轉給委託人以外的歸屬權利人時,你(歸屬權利人)是納稅義務人。這筆稅的計算基礎通常是整個信託期間的土地漲幅,可能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內行人提示:做家族信託規劃時,應該提前試算歸屬時的土地增值稅並在信託財產內預留這筆現金,否則孩子可能面對想留地但沒錢繳稅的困境。

Q3土地稅法 5-2 條是什麼?

信託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特別規範,分為信託存續中受託人繳、信託終了歸屬權利人繳兩種情況,與一般土地移轉的 §5 形成分流。

Q4什麼是信託土地的歸屬權利人?

信託終了時依信託本旨取得信託財產所有權之人,可為委託人本人(自益信託)或委託人以外第三人(他益信託,如子女)。

Q5信託法 §35 第 1 項轉為自有是什麼意思?

受託人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如混同、破產等)可將信託財產轉為自己所有,此時觸發本條第一項由受託人繳土地增值稅。

Q6信託土地的計稅基礎怎麼認定?

依土地稅法 §31-1,信託期間累積漲幅以前次移轉現值(信託登記時公告現值)至本次移轉公告現值之差額計算。

Q7信託土地賣掉怎麼申報增值稅?

受託人於土地移轉契約成立 30 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稅款實務上從信託財產扣繳。

Q8家族信託歸屬時稅款怎麼準備?

信託契約應約定信託財產內保留繳稅現金(建議 15-20% 預估稅額),或保留部分土地以備變現繳稅。

Q9信託土地增值稅金額怎麼算?

累積漲幅依持有年限套用累進稅率(20%/30%/40%),自用住宅可適用 10% 優惠稅率,需個案試算。

Q10信託土地的稅務規劃要花多少?

專業信託稅務規劃含試算 + 合約審閱 + 申報,會計師收費約 8-30 萬,銀行受託管理費另計(信託財產 0.3-1%)。

Q11§5-2 vs §28-3 哪個適用?

§5-2 規範「有償移轉/終了移轉非委託人」課徵情境;§28-3 規範「信託登記/委託人取回」不課徵情境。看交易性質決定。

Q12自益信託 vs 他益信託稅負差在哪?

自益信託終了回歸委託人適用 §28-3 不課徵;他益信託終了移轉非委託人觸發本條第二項按累積漲幅課徵。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情境納稅義務人計稅基礎實務扣繳來源法源
信託存續中有償移轉受託人前次移轉現值至本次移轉公告現值信託財產§5-2 第一項
信託存續中設定典權受託人前次移轉現值至設典時公告現值信託財產或典價§5-2 第一項
受託人依信託法 §35 轉為自有受託人前次移轉現值至轉為自有時公告現值受託人自付§5-2 第一項
信託終了移轉予委託人以外歸屬權利人歸屬權利人信託期間累積漲幅(§31-1)歸屬權利人自付§5-2 第二項
信託終了回歸委託人(自益信託)不適用本條§28-3 不課徵§28-3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信託法第14条 + 所得税法第13条(信託受託者の納税義務)
🇰🇷 韓國신탁법 제2조 + 종합부동산세법 제7조의2(수탁자 납세의무)
🇨🇳 中國信托法 + 房地产税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未直接对应)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2011(Fiducie)+ CGI taxation distincte(mécanisme non équivalent)
🇺🇸 美國IRC § 671-679(grantor trust rules)+ § 856-859(R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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