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3條,有以下幾項規定: 1. 本法第28條之一所指的社會福利事業,是指依法經社會福利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其主要目的是興辦社會福利服務及社會救助的事業。依法設立私立學校則是指依照私立學校法的要求,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成立的各個級別和類型的私立學校。 2. 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時,需要提交社會福利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證明文件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設立之證明文件、捐贈文書、法人登記證書(或法人登記簿謄本)、法人捐助章程以及當事人出具捐贈人未因捐贈土地而得到任何利益之文件。 3. 核定免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主管稽徵機關應該將核准的文件保存並建檔,並定期與相關機關進行檢查,以確認是否符合土地稅法第55條之一的規定。 以上是根據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3條提供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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