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契稅條例第9條,占有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為占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之人,此人應根據該不動產的價值進行估價,並申報納稅。
凡占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者,應估價給契,由占有人完納契稅。
占有契稅,應由占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之人估價立契,申報納稅。
凡占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者,應估價給契,由占有人完納契稅。
占有契稅,應由占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之人估價立契,申報納稅。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