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政府實體,指各級政府或其直接或間接完全持有或控制之機關、機構、團體或其他實體。
根據問題所提及的"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第 11 條",該條款中所稱的政府實體,是指各級政府或其直接或間接完全持有或控制之機關、機構、團體或其他實體。 參考資料: 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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