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 第 8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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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快遞業務之業者辦理快遞貨物通關,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業者資格、貨物態樣、貨物識別、貨物申報、理貨或通關程序之規定者,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或違規情節重大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快遞貨物通關之業務或廢止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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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關稅法第 87 條規範快遞業者通關違規處罰:海關得警告或罰六千至三萬元並限期改正,三次未改或情節重大得停業半年或廢止登記。
Q · 快遞業者辦理通關違規會被罰多少?會被停業嗎?
罰六千到三萬,三次未改或情節重大可停業半年
依關稅法第 87 條,快遞業者辦理快遞貨物通關若違反第 27 條第 2 項辦法(業者資格、貨物態樣、貨物識別、貨物申報、理貨或通關程序),海關先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至三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或違規情節重大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快遞貨物通關業務或廢止其登記。最重的不是罰鍰,是停業半年等於斷掉清關命脈。
深度解讀
你在國外網站下單,幾天後包裹送到家,中間有一道你從沒看見的關卡:快遞業者替你的包裹辦了快遞貨物通關。第87條管的就是這道關卡上的守門人。經營快遞業務的業者辦理快遞貨物通關,違反第27條的辦法(業者資格、貨物態樣、貨物識別、貨物申報、理貨、通關程序),海關警告或罰六千到三萬,限期不改按次罰,三次不改或情節重大就停止快遞通關業務半年或廢登記。快遞通關之所以有一套專屬規則,是因為它快:海關不可能像對待一般貨櫃那樣逐件慢慢查,必須靠業者把貨物分類、識別、申報做對,海關才能用簡化流程放行。所以業者在申報、理貨、識別上的任何取巧或鬆散,命中的不只是罰則,更是整個快遞便利賴以成立的信任基礎。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相關函釋 1 則
- 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條文
- 罰鍰名詞
- 廢止名詞
- 關稅法 第 2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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