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關稅法施行細則 第 8 條

快速跳轉
  1. 1.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所稱相當金額,指按海關擬適用之稅則號別或海關暫行核估之價格,核計相當於該貨物應繳稅款之數額。
  2. 2.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所稱相當金額,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納稅義務人未即時檢具減、免關稅有關證明文件而能補正者,指相當於全部應繳稅款之數額。 二、進口貨物屬准許進口類,納稅義務人未及申請簽發輸入許可文件,而有即時報關提貨之需要者,指相當於海關核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之數額。 三、其他經海關認為有繳納保證金,先行驗放之必要者,指由海關視案情需要所核定之數額。

深度解讀

關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解釋如下: 根據關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的規定,該條所指的 "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所稱相當金額" 是指根據海關擬適用的稅則號別或海關暫行核估的價格,計算出與該貨物應繳稅款相等的金額。 關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的解釋如下: 根據關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的規定,該項所指的 "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所稱相當金額" 是根據下列規定所計算的金額: 一、如果納稅義務人未能即時提供減免關稅的相關證明文件,但能夠補正的話,相當金額指的是與全部應繳稅款相等的金額。 二、如果進口貨物屬於准許進口的類別,納稅義務人未能即時申請並獲得輸入許可文件,所需達到即時報關提貨的需要,相當金額指的是海關核定的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三、如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第十八條第二項條文
  • 所稱名詞
  • 按名詞
  • 適名詞
  • 核名詞
  • 第十八條第三項條文
  • 納稅義務人名詞
  • 核定名詞
  • 完稅價格名詞
  • 關稅法 第 18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關稅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所稱相當金額,指按海關擬適用之稅則號別或海關暫行核估之價格,核計相當於該貨物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