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 第 3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報關業不得出借其名義,供他人經營受託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之業務,亦不得借用其他報關業名義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之業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