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3

快速跳轉

進出口貨物之查驗,得以人工查驗或儀器查驗方式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 3 條規定,進出口貨物的查驗可以使用人工查驗或儀器查驗的方式進行。根據這項規定,海關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方法來進行貨物的查驗工作。人工查驗是指由海關人員進行目視檢查、手工操作等方式來確認貨物的真實性和符合性。儀器查驗則是利用各種科學儀器和設備來檢測和測量貨物的特性和成分。這樣的規定是為了確保貨物的安全性和符合性,並提高查驗的效率和準確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 3 條規定:「進出口貨物之查驗,得以人工查驗或儀器查驗方式為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