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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進出口貨物之查驗以抽驗為原則。其抽驗件數得視貨物之性質、種類、包裝、件數之多寡等情形酌定之。但必要時得全部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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