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的规定,以下是该法条各项内容的解释: 1.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应设立提货处:根据该规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应在机场或港口管制区内设立提货处。旅客购买的货物应在该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受到海关的监管,海关有权随时派员进行检查核对。 2.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位於机场或港口管制区内者免设提货处:该条款表示,如果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位于机场或港口管制区内,那么它无需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设立提货处。 根据參考資料,可以找到与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相关的範例: 根据財政部「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及營業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是指設置於機場或港口管制區內的商店,提供免稅商品供旅客購買。根据該規定,如果一家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位於機場管制區內,則無需設置额外的提貨處。然而,如果該商店位於港口管制區內,則根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的规定,該商店需要設置提貨處供旅客辦理提貨手續,並受到海關的監管。 这些规定和规定的範例表明,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的設置和營業所需遵守相關的規定,以確保免稅商品的正確銷售和有效的海關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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