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 12 條
快速跳轉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存款利率及放款利率,由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與客戶自行約定。
深度解讀
根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12條,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存款利率和放款利率是由該分行與客戶進行自行約定的。這意味著這些利率不是由法律規定的固定利率,而是可以根據雙方協商而確定的。具體的利率會根據分行和客戶之間的協議而定,因此可以根據各種因素(例如市場利率、風險評估等)的變化而有所不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