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存款利率及放款利率,由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與客戶自行約定。
根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12條,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存款利率和放款利率是由該分行與客戶進行自行約定的。這意味著這些利率不是由法律規定的固定利率,而是可以根據雙方協商而確定的。具體的利率會根據分行和客戶之間的協議而定,因此可以根據各種因素(例如市場利率、風險評估等)的變化而有所不同。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存款利率及放款利率,由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與客戶自行約定。
立法理由仿照其他主要國際金融中心成例,予以金融優惠,規定存、放款利率由存款人、借款人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自行約定,免受現行利率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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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照其他主要國際金融中心成例,予以金融優惠,規定存、放款利率由存款人、借款人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自行約定,免受現行利率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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