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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之一 保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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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 22-1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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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保險業務
分公司
辦理
第二十二條之十三第一項
各款業務,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不受
管理外匯條例
及
保險法
有關規定之限制。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有關財務、業務、資金運用、風險管理、
主管機關
檢查或委託其他適當機構、專業經驗人員檢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金管會會同中央銀行定之。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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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銀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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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證券商 §22-3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之一 保險業 §22-12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附則 §23
開新分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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