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之選舉,應於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選舉票應由監選人員及選務人員會同加封,並由信用合作社保存三年。
根據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第33條,信用合作社的選舉應在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選舉票應由監選人員和選務人員一同加封,並由信用合作社保存三年。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選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並提供可能發生爭議時的證據。根據這條法規,信用合作社有責任確保選舉過程的適當監察和保護選舉紀錄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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