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合併法 第 15 條
金融機構依本法合併、改組或轉讓時,其員工得享有之權益,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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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金融機構合併法第 15 條規定了金融機構合併、改組或轉讓時,對於員工的權益保護措施。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辦理,確保員工在合併、改組或轉讓過程中的權益得到保護。 參考資料: - 〈法律〉金融機構合併法 (修正最新) - 法規資料庫 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20043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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