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處理辦法 第 19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處理辦法的第19條規定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參考資料必須是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處理辦法,並指出此規定的生效日期。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處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