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20

快速跳轉

金融控股公司應就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加以檢討分析,並評估風險事項,其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財務狀況: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二、財務績效:最近二年度淨收益與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業務目標與其依據,對金融控股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三、現金流量: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六、以整體合併財務與業務狀況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下列風險管理事項: (一)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及政策。 (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衡量及控管各風險之方法及暴險量化資訊: 1.一般定性揭露:需各子公司對每一個別風險領域(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及其他風險),描述其風險管理目標和政策,包括下列事項: (1)策略及流程。 (2)相關風險管理系統之組織與架構。 (3)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4)避險與抵減風險之政策,及監測規避與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2.各子公司下列風險之管理方式及暴險量化資訊: (1)銀行子公司: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市場風險(包括利率、權益、外匯及商品風險)。 (2)證券子公司:市場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基礎風險及經營風險。 (3)保險子公司:人壽保險公司之資產風險、保險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風險;產物及再保險公司之資產風險、信用風險、保風險、資產負債配置風險及其他風險。 (三)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金融控股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四)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金融控股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五)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六)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七)業務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八)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九)經營權之改變對金融控股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十)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各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金融控股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十一)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七、危機處理應變機制。 八、其他重要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20條,金融控股公司應在年報中記載以下事項: 1. 財務狀況:最近兩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2. 財務績效:最近兩年度淨收益與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業務目標與其依據,對金融控股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3. 現金流量: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4.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5.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6. 以整體合併財務與業務狀況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下列風險管理事項: a.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及政策。 b.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衡量及控管各風險之方法及暴險量化資訊。 最新以參考的相關資料為《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並舉例說明其內容: 根據此準則,金融控股公司應評估其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以及相關的風險事項。其中,對於風險管理事項,該公司應提供有關風險管理組織和政策的相關資訊,並說明每個子公司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等方面的風險管理目標和政策。 例如,對於銀行子公司,年報應該提供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市場風險(包括利率、權益、外匯和商品風險)的風險管理方式和暴險量化資訊。同樣,對於證券子公司,年報應提供市場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基礎風險和經營風險的管理方式和暴險量化資訊。 此外,在金融控股公司的年報中也應該包括有關國內外重要政策和法律變動、科技改變、業務集中、訴訟或非訟事件等的相關信息。 總之,金融控股公司應根據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20條的要求,在年報中充分記載其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和風險管理等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 揭露名詞
  • 名詞
  • 監察人名詞
  • 非訟事件名詞
  • 繫屬名詞
  • 非訟名詞
  • 行政爭訟名詞
  • 系爭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0 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應就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加以檢討分析,並評估風險事項,其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財務狀況…」(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