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 8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特殊目的公司受讓之資產價值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持有人利益之虞者,監督機構應依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召開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會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