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商及票券金融相關事項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根據票券金融管理法第2條的規定,對於票券商及票券金融相關事項的管理,應依照本法的規定進行;如果本法沒有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則應適用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舉例來說,如果在該法沒有明確規定某一特定票券金融業務的管理方式,那麼可以參照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管理。
票券商及票券金融相關事項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立法理由本法為管理票券商及票券金融相關事項之法律;另目前票券商包括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其中大部分為股票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之管理法律尚包括銀行法、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為釐清本法與上述法律適用之順序,爰為後段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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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為管理票券商及票券金融相關事項之法律;另目前票券商包括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其中大部分為股票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之管理法律尚包括銀行法、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為釐清本法與上述法律適用之順序,爰為後段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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