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人事任用、免職、升遷、獎懲、輪調及考核等,應由總稽核簽報董事長核定後辦理。但涉及其他單位人事者,應事先洽商人事單位轉報總經理同意後,再行簽報。
根據票券金融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人事任用、免職、升遷、獎懲、輪調及考核等的實施辦法第17條,內部稽核單位的人事安排需要經過總稽核報告後由董事長核定。然而,如果涉及到其他部門的人事調動,則需要事先與人事部門協商並獲得總經理的同意,然後才能進行報告和核定。 依照2022年最新的「票券金融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該辦法中並未明確提及人事單位的轉報流程或人事單位的同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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